明朝时四川大尹是什么官

更新时间:2020-11-02 00:00:00

1、明代称太守为大尹。多见于三言两拍。太守是中国战国至秦朝时期郡守的尊称。隋后太守不再是正式官名,仅用作刺史或知府的别称。明清则专称知府。故在明朝,“太守”、“大尹”都是知府的别称,非正式官名,代指州府最高行政长官。

2、据古代正史职官志(百官志)记载,东汉末年,州从监察区变为行政区,州最高长官称“州牧”,以掌一州军民。隋代,州最高长官称“刺吏”或太守,唐宋时正式设立与知州平级的府级地方长官“知府事”。

3、元朝废府设路,路一级的地方长官为达鲁花赤,只在散府设有“知府”的官职,是达鲁花赤的属官之一。

4、明朝大致恢复宋制,才最后有了以“知府”为名的地方官职。

5、知府,掌一府之政令,总领各属县,凡宣布国家政令、治理百姓,审决讼案,稽察奸宄,考核属吏,征收赋税等一切政务皆为其职责。

6、知府地位相当于现今一个地级市的市长,同知则为副市长。

不够精彩 再来一篇
393查询网专稿内容,转载请注明出处
来源链接:https://m.393r.com/sh-390894/
网友关注生活百科
精品推荐
热门生活百科推荐
首页
栏目
栏目
栏目
栏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