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保险法》第四十六条:失业人员失业前用人单位和本人累计缴费满一年不足五年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十二个月;累计缴费满五年不足十年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十八个月;累计缴费十年以上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二十四个月。重新就业后,再次失业的,缴费时间重新计算,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与前次失业应当领取而尚未领取的失业保险金的期限合并计算,最长不超过二十四个月。
失业金领取中断可以累计么
更新时间:2020-09-23 00:00:00
不够精彩
再来一篇
393查询网专稿内容,转载请注明出处
来源链接:https://m.393r.com/sh-472158/
来源链接:https://m.393r.com/sh-472158/
上一篇: 头发往上长怎么解决
下一篇: 树莓适宜在什么温度什么地方生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