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神病人的监护人由谁担任

更新时间:2020-10-28 00:00:00

成年人的无民事行为能力或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精神病人,他的监护人应由下列人员按顺序来担任:

1、配偶。

2、父母,子女。

3、其他近亲属。

4、其他组织和个人愿意的,必须经被监护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或者民政部门同意。

【法律依据】

《民法总则》第二十三条: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的监护人是其法定代理人。

第二十八条: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成年人,由下列有监护能力的人按顺序担任监护人:(一)配偶;(二)父母、子女;(三)其他近亲属;(四)其他愿意担任监护人的个人或者组织,但是须经被监护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或者民政部门同意。

不够精彩 再来一篇
393查询网专稿内容,转载请注明出处
来源链接:https://m.393r.com/sh-783172/
网友关注生活百科
精品推荐
热门生活百科推荐
首页
栏目
栏目
栏目
栏目